闽装协〔2023〕29号
为加强我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强化信用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发展,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对装饰装修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和开展信用等级评定。
同时,为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建筑〔2022〕9号)要求,我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我会秘书处组织初审、复审、公示,现将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第三批)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