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装协〔2023〕13号
关于发布省建设工程建筑装饰团体标准
《福建省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补充公布2021年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闽装协〔2021〕17号),由我会秘书处(标准工作组)和福州鹏程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福建省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经审查,批准为我会建筑装饰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FJBDA 4-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是我省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行业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采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的要求,团体标准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合同相关方协商同意并订立合同采用后,即为工程建设活动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管理,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标准工作组)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编印。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