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建饰〔 2022 〕3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企业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装饰行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我会章程及《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鄂建饰〔 2021 〕4号),开展2022年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申报资料提交时间: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4月20日,纸质资料、电子文件(U盘)报送我会秘书处。
2、考核时间: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考核结果在我会官网公示7天(对满足条件的工程项目,采取优先考核原则,视疫情情况而定)。
二、申报范围、申报资料和要求
申报程序、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饰〔2021〕4号)要求执行(详见我会官网http://www.hbsjzzsxh.org.cn/index.html)。
公共装饰类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记录、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建筑幕墙类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的结算书、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幕墙四性试验报告、结构胶相溶性试验报告、锚固栓拉拔试验报告,有关节能合格的证明、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没有成立建筑装饰协会的地区由当地建筑业协会申报)按照鄂建饰〔 2021 〕4号文件要求,从严审查,把好初步考核关,将代表当地质量先进水平的建筑装饰工程推荐上来。
四、考核要求
1、专家组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对申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核查,并在工程现场核查下列工程资料原件,请提前准备。
(1)必要文件:①施工合同;②施工许可证;③工程竣工验收单(须填写完整且签章齐全,竣工日期应在2020/01/01-2021/06/30之间);④消防验收合格证明;⑤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⑥工程结算书或证明工程规模的付款证明;
(2)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变更修改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
(4)重点技术交底;
(5)隐蔽验收记录;
(6)施工日志;
(7)主要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及复试报告;
(8)建筑幕墙工程还需提供图审合格报告、幕墙计算书(含节能计算书)、硅酮胶、玻璃、铝板等主材质保书、硅酮结构胶打胶记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论证及幕墙超限设计论证、幕墙性能检测报告等内业资料。
2、检查项目时,专家组将单独约谈甲方项目相关负责人,请各申报单位提前与甲方沟通,确保出席。
此通知的未尽事宜由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成 诗 电话:027-87366981 13007139197
潘 莹 电话:027-87366819 13476858179
黄 珊 电话:027-87366819 13419683888
附件:(详见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官网http://www.hbsjzzsxh.zzsxh.org.cn/index.html)
1、《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鄂建饰〔 2021 〕4号);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