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协会 > 地方协会 > 地方通知通告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来源:黑室协秘书处 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      时间:2022-01-25 09:37:4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640.webp (41).jpg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室内装饰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公司、工作委员会、主材商、辅材商: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的号召,根据黑龙江省相关机构文件通知,开展不见面审批工作,加强室内装饰企业行业管理,促进室内装饰企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现将《黑龙江省室内装饰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我们将聘请专家对上报企业进行分批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公示。

  注意事项如过度住建部资质请速与我联系。

  联系人:曹宪博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96号307室

  联系电话:0451-53623944

  传真:0451-53623944

  抄送:各地市建设局(建委)、森工总局建设局、农垦总局建设局、黑龙江省招标总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1、黑龙江省室内装饰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办法

  2、室内装饰资质信用评价核查表

  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

  黑龙江省室内装饰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装饰企业行业管理,保持企业稳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装饰企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工商管理营业执照,并取得省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的各级室内装饰施工、设计企业,均应进行行业信用评价。

  第三条:为统一建筑装饰企业资质标准,规范企业行为,室内装饰企业应按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逐步进行重新就位。

  第四条: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及所持各类执业人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认可证,均为有效证书。

  第五条:室内装饰企业应接受行业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个等级,达不到合格等级标准的企业,限期三个月整改,三个月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资质。

  第六条:室内装饰企业信用评价,合格企业标准如下:

  (一)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认可证

  (二)满足各等级资质所需要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和执业人员

  (三)2016年度经营和完成室内装饰工程业绩,其中乙级完成1项2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业绩;丙级完成1项1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业绩;丁级完成1项5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业绩。

  (四)企业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达到标准要求。凡达不到以上条件之一的企业均为不合格企业。

  第七条:室内装饰企业信用评价核查需提供材料如下:

  (一)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正二副)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省人事厅颁发的技术职称证及项目经理资格证、质检员证、预算员证(原件、复印件)

  核查乙级室内装饰施工资质需工程技术员7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室内设计师、高级建筑师等),中级职称6人(经济师、会计师、工艺美术师、室内设计师、工程师等);室内设计装饰人员2~3员,乙级以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4~5名,工程质检员2~3名,预算员2~3名,安全员2名。

  核查丙级室内装饰施工资质需工程技术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5人。施工项目经理2~3名,室内装饰设计人员1~2名,工程质检员1~2名,预算员1~2名,安全员2名。

  核查丁级室内装饰施工资质需施工项目经理1名,工程质检员1名,预算员1名。

  乙级室内装饰设计企业需室内装饰设计人员5~6名;丙级室内装饰设计企业需室内装饰设计人员4~5名。

  (五)室内装饰企业资质信用评价核查表1份;

  (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份(加盖公章);

  (七)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原件、复印件);

  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律装订成册,原件复合后退回。

  第八条:室内装饰企业信用评价自2021年10月8日开始,至2021年11月8日止。信用评价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96号307室。

  评价结果在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月。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室内装饰企业可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公示结束后,信用评价被评为不合格的室内装饰企业取消其资质等级证书。

  第九条:信用评价合格的室内装饰企业,由省室内装饰协会更换新的资质证书,可承担资质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第十条:各地市建筑装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负责组织本地区室内装饰企业参加信用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

  2021年10月21日


640.webp (57).jpg

关键词:
分享至:
[责任编辑:李二庆]
免责声明:本站除了于正文特别标明中装新网原创稿件的内容,其他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互联网,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所发布图片或文字内容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工作人员予以解决。QQ:2853295619 手机:13520858904。

相关文章

关于中装协|  About更多>>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于1984年,是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住建部业务指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是建筑装饰行业唯一的全国性法人团队。

简介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协会章程协会大事记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邮 编:100037 总机电话:010-88382988

文件查询
份:
文件号:
关键词:

会员档案查询|  Search

 名称: 

协会动态|  Association Dyna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