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2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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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工作质量,做好2021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初审、推荐工作,现将“预申报”和“自查自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在预申报时,应进行一次工程质量通病的自查自纠,将具有先进水平的项目进行申报。
1.预申报和自查自纠时间:3月10日至4月10日。
2.申报企业须对照中装协评奖细则和装饰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
3. 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通病实行零容忍,特别是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灭的质量通病,在申报项目中不得出现。(见附件5)。
二、省装协对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抽查,为正式申报推荐做好准备。
1.申报企业,应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预申报工程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竣工。装饰工程决算造价1000万以上、幕墙工程决算造价1500万以上。其他条件暂参照去年中装协文件规定。
3. 预申报工程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表》(装饰类、装饰设计类、幕墙类)(见附件1、2,预申报表不需要甲方盖章)。
(2)中装协会员单位证书(复印件)。
(3)中装协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4)申报工程的必要文件(复印件)。包括中标书、合同书(合同协议部分,通用条款等可略)、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质监站竣工验收监督意见或工程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合格报告等。
(5)工程项目介绍或PPT演示文稿(写作要求见附件4)。
(6)申报工程《自查自纠记录表》(附件3)及有关施工图纸和实体照片等附件资料。
(7)申报企业的江苏省装协会员证书和2021年会费收据(复印件)。
四、申报企业须在4月10日前,将工程预申报资料报省装协秘书处进行初审。凡预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未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抽查发现质量通病仍然存在又尚未整改完成的工程项目,省装协不予推荐参评2021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五、预申报资料初审和现场抽查工作结束以后,在“江苏装饰装修网”公示推荐工程名单并同时接受申报单位的正式申报资料(注:正式申报资料届时按中装协今年发布的文件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表》(装饰类、装饰设计类、幕墙类)userfiles/Fl202103051636417337.doc
附件2:《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汇总表》userfiles/Fl202103051637056515.doc
附件3:《预申报工程质量通病自查自纠记录表》(装饰类3-1、幕墙类3-2)userfiles/Fl202103051637309737.doc
userfiles/Fl202103051652065294.doc
附件4:工程项目介绍或PPT演示文稿的写作要求userfiles/Fl202103051649264101.rar
附件5: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除的重点质量问题userfiles/Fl202103051649429144.rar
联系人:沈维先(装饰类、装饰设计类)025-8637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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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