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装协〔2020〕24号
有关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一先两优”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建协〔2020〕42号),结合协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18-2019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主要从事承接装饰装修工程业务的会员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自愿组织申报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先进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
二、 申报评选条件
申报福建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先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在企业改革、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二)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近2年建筑业总产值、上缴利税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本行业、本地区或专业领域中处于先进水平,工程合格率100%,且具备以下业绩中的3项(南平市、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会员企业以及专业承包企业需满足以下业绩中的2项,预拌混凝土企业为1项):
1、获得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或2项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优质工程(每项工程取最高等级,不重复计算);
2、获得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或2项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每项工程取最高等级,不重复计算);
3、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不少于1项或市级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
4、主编的标准或省级及以上施工工法不少于1项;
5、企业基础工作扎实,重视技术开发和应用,近2年取得专利授权1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6、近2年企业发展速度快,经营业绩突出,积极拓展省外、境外市场,企业外向度高,省外建筑业产值占本企业总产值50%以上的;
7、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或装配式混凝土单体建筑,或实施福建省建筑信息模型(BIM)试点示范项目1项;
8、在评选年度内企业参与福建省组织的应急抢险救灾受到设区市委、市政府、省住建厅及以上住建主管部门表彰。
申报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优秀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组织工作能力,善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开拓市场,锐意改革创新,近2年所在企业建筑业产值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注重制度建设,所在企业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三)申报优秀经理的应为在本企业任职满2年的在职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所在企业近2年工程合格率达100%,且符合《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一先两优”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第八条第(二)款中规定业绩(预拌混凝土企业除外)。
申报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优秀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取得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项目经理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在职项目经理,并具有以下业绩:
1、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技术或建筑业10项新技术。注重项目文化建设和绿色施工,强化现场管理,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和项目管理合同,近2年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100%。
2、近2年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优质工程、科技创新等行业奖项其中1项。
(三)每个项目一般只能申报1名优秀项目经理。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可申报2名,其参建单位可申报1名。
申报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的企业近2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参评:
(一)依据《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被记入违法违规档案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系分管企业安全生产的不得申报优秀经理;
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申报先进企业、优秀经理;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查处的;
(四)近2年内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黑名单的。
三、关于评选业绩的考核期和获奖业绩的时间确认
(一)参评企业和个人申报业绩必须是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的业绩。
(二)获奖业绩时间的确认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优质结构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参建业绩奖项,不能作为参评条件。
(三)为避免有效业绩重复使用,对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企业提交过2018年3月7日公布的2016年度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装饰装修工程)的获奖工程业绩(闽建协〔2018〕5号),而获得2016-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一先两优”的,该获奖工程业绩暂定本次不可以按有效业绩认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本通知及所有附件资料均可从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网站(网址:www.fjzx.org)和官方微信号(FJ-BDA)下载。各参评企业或个人请按照《评选办法》(附件2)中评选条件自愿申报,认真填写并打印《申报表》(附件4、5、6),但不得缩放、重新编印,连同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资料清单见附件3),报送至本会秘书处。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时应实事求是,附件资料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五、申报评审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原则上,各申报单位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本会秘书处。
(二)推荐:本会秘书处负责对“一先两优”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对申报企业是否有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发给申报授权码,申报企业或个人在省建筑业协会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中的“一先两优”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并上传业绩资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先进事迹等材料。
(三)审核:省建筑业协会会员服务部负责对“一先两优”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并汇总,并组织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部门对“一先两优”核实结果进行复核。
(四)评审:省建筑业企业“一先两优”评审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省建协、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人和部分各设区市建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筑业协会)及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参评企业和个人申报资料的最终评审,并形成“一先两优”公示名单。
(五)公示:“一先两优”公示名单在“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网”(www.fjcia.org)上公示7日(日历天数)。公示期间,省建筑业协会会长办公室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受理实名投诉。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六)公布表彰:评选结果由省建筑业协会和我会公布。
对获得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先进企业的单位和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的个人,由协会颁发奖牌和证书,在相关媒体刊物上进行公告。有关企业可酌情给予获奖者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 评审纪律
(一)申报单位应客观、全面、准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荣誉称号和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二)省建筑业协会和我会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通报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凡自愿参加2018-2019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评选的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需同时为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2、为注重节能环保和推行无纸化办公,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协会网站(网址:www.fjzx.org)和微信公众号(FJ-BDA)查阅下载。
3、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莺 陈燕 王宏超
联系电话:0591-83255966、83213066
邮箱:306063120@qq.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31层
附件:
1.“一先两优”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一先两优”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docx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