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会员企业科学有序地全面复工,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贯彻《关于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全面落实防疫要求,结合中装协《全国装饰装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南》和我省建筑装饰行业实际,制定本省建筑装饰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南。本指南明确企业复工复产的防疫要求,协助符合防疫要求的会员单位全面复工复产。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各单位严格遵守我省疫情管控政策,建立全体员工出行记录,准确掌握疫情期间员工行程轨迹,按照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如有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人员以及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按照当地隔离政策执行,观察期未满前暂不返岗。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2、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建立日常健康状况档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企业需加强防护措施
1、明确单位防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2、企业必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复工防疫方案。
3、复工复产的企业应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4、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5、做好防控宣传工作,确保疫情教育不漏一人。
三、做好办公场所防控
1、办公场所必须每天定时消毒至少2次。控制人群密度,建议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不超过30人。对门把手、电梯内部及按钮、水龙头、电话机及卫生间等部位应重点消毒。
2、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3、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备有洗手液等。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4、按照我省分区域进行差异化防控规定,对于疫情危险程度高的地区所有进入办公场所人员(含顾客)均应戴口罩、测体温。如发现有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进入营业办公场所,要求其按防疫管理要求落实隔离或治疗,并做好登记保持追溯。
5、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尽量减少召开会议,或改用线上会议,需要开现场会议的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疫情危险程度高的地区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6、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7、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
8、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9、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四、指导员工个人防护
1、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2、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五、施工现场管理
1、企业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应遵守我省和各地市的相关规定。
2、对于工地分散在居民区的家装企业,企业施工前,应按照规定,装修公司会同业主到小区物业进行申请,提供设计、施工、材料运输人员和车辆的详细信息,并按规定报社区和属地主管部门留档备案,社区为设计、施工、运输人员和作业车辆发放通行证。设计、施工和运输人员凭通行证、测量体温后进入小区作业,每户一次进场人数按照各地市政府和小区的规定,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物业企业的正常管理,配合物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对于疫情危险程度高的地区,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每天需测量二次体温(上午、下午各一次),并将测量结果予以公示。如发现有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应立即要求其离开施工现场并及时就医,同时持续跟踪医院诊断信息,直至确定传染风险解除。
4、施工现场须配备防疫消毒用品,每天定时消毒,做好消毒记录。所有施工人员须戴口罩上岗,勤洗手,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5、严格管控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无关人员或非必须进入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必须保持空气持续流通(局部装修的施工现场每日通风不少于2-3次,每次不低于30分钟。)。
六、施工人员管理
1、按照我省和各地市的规定,企业做好每日员工测温及健康记录,并建立日常健康状况档案,做到可追溯管理。
2、施工人员应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同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施工现场的,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更换工作服。
3、进入局部装修的业主家时应在门外用免洗洗手液清洗双手,更换准备好的已消毒的工作服、鞋或穿上鞋套。
4、与业主、设计师、供货商等交谈时,应戴口罩并尽量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5、施工人员就餐必须采用分餐制。
6、施工人员下班后减少外出,不得进行聚餐、棋牌等聚集性活动。
以上指南仅供行业相关企业和会员单位参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所在地市(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同时稳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