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装饰企业创精品工程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发扬“工匠精神”,推行绿色施工,鼓励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提升施工技术水平,着力打造精品工程,鼓励样板工程示范引路,充分发挥精品工程的示范作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品牌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福州市建筑装饰行业示范样板工程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市示范样板工程奖”)。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市示范样板工程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面积须达350平方米以上,主要包括酒店空间、商业空间、办公空间等;鼓励具有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精神、艺术品位较高的工程项目参加“市示范样板工程奖”评选活动。各会员单位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2、申报的工程项目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时施行的国家和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市建委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功能完善,达到安全、绿色、环保、节能等要求,具有较高科技水平;设计创意和施工工艺达到先进水平的装饰精品,施工质量达到优良,观感质量良好;交付使用或竣工时间应在近三年以内。
3、申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与有关单位签订有效建筑装饰施工合同。
4、所申报的工程无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验收时有整改内容的工程,应完成整改并已通过再次验收。
5、申报市示范样板工程奖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符合国家室内外环境控制指标。
6、有以下情形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工程;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且无法及时通过整改的工程;近两年被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施工的工程。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凡本会会员企业可自愿申报市示范样板工程奖,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1月7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总目录。
2、“福州市建筑装饰行业示范样板工程奖评选申报表”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表二贴参选项目的项目经理二寸彩色照片;申报表电子文档拷贝U盘。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复印件一份(主要合同部分)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申报单位公章。
4、工程项目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图纸用A4纸打印,单独成册。
5、工程实景照片不少于8张。每张照片分辨率为300dpi,大小约为900KB,并以简短说明文字命名,形成文件夹,拷贝U盘提交。
6、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甲方出具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一份。
7、申报材料用A4纸,统一用A4规格的塑料文件盒包装,文件厚度适中并在封套上注明工程名称、类别及申报单位。
所有申报资料概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将原件自行留底,以备工程复查时查验。
四、 评审程序
1、市示范样板工程奖评选及程序包括资料初审、工程复查和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2、资料初审合格者进入工程复查,工程复查要求对申报资料原件进行查验及工程现场进行检查。
3、复查合格的工程由市装协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公示名单。
4、公示名单在协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协会办公室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受理实名投诉。
5、评选结果由我会发文在协会网站等公告。
五、 表彰、奖励
1、市装协召开颁奖大会对获得市示范样板工程奖的施工单位授予奖牌和证书,在行业中通报表彰。
2、对于获得市示范样板工程奖的企业,将在协会开展“公装十强”、“家装十强”企业等评价活动中,按评分规则予以加分奖励。
六、其他事项
1、对工程复查及专家评审的具体时间节点要求,由市装协秘书处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有关单位。
2、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1125
电 话:0591-87538672
网 址:www.fzzsw.org
邮箱:9868997703@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