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方协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会员行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建筑装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2017年版)》,建立装修单位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2017年度信用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工作的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2017年版)》(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17年版)》)。
二、信用评价工作的要求与流程
1、会员按《暂行办法(2017年版)》规定申报。申报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申报材料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业内公布,施行行业自律惩戒。
2、凡参加省建筑装饰行业十强企业、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申报评选和参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用评价的活动,以及担任协会理事以上职务的企业,都要努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践行《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并先行通过行业信用评价。
3、为简化程序和减轻企业负担,申报单位(企业)是省装协会员,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区未成立市级建筑装饰协会(分会)的,可以直接向省装协秘书处提出申请。
申报单位(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也可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建筑装饰协会(分会)提出申请,有关市级建筑装饰协会(分会)作为推荐单位,根据《暂行办法(2017年版)》要求负责对所辖会员企业的初审推荐。
4、初审推荐单位工作的重点是审查申报企业是否满足《暂行办法(2017年版)》的条件及相关指标,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认真填报《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初评资料评审表》,按时统一报送本会秘书处。
三、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1、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的结果在福建装饰装修网、协会官方微信(FJ-BDA)统一发布。全面推广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和投融资机会,同时可根据企业投标需要,依据其获取的信用评价等级和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推荐说明。
2、搭建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在本会建立诚信品牌企业数据库的基础上,做好诚信企业电子档案建设工作,搭建好诚信企业信息平台,反映企业概况、信用评价、企业自律、优良记录等信息,与政府部门信用平台建设衔接畅通、互动共享,发挥导向标杆作用、自律约束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四、信用评价的工作纪律
1、评价实施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2017年版)》实施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时记入、更新企业的信用信息,注重结合日常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2、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推荐单位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和有关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证评价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通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为注重节能环保和推行无纸化办公,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相关事宜,本会通过福建装饰装修网(www.fjzx.org)和官方微信号(FJ-BDA)向行业发布。请从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号下载本通知文件及其附件。
2、申报时间:2018年8月25日至9月25日。
3、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供纸质(A4纸装订成册)和电子版资料(正版u盘)。
4、近两年已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AAA以上,信用评价结果仅提供相关评价证书,无需参加初评,直接确认。
5、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材料报送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燕、林莺
联系电话:0591-83213066、83255966
地址: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31层
邮箱:1093165984@qq.com
附件:
2、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信用评价初评资料评审表.doc.doc
3、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及评分表.doc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