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扬建管〔2018〕5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建筑行业协会,市直各企业: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根据《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扬建管[2016]63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市外琼花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2018年度市外琼花杯的工程必须为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综合项目或装饰、安装、钢结构、照明等专业项目。申报工程规模要求见附件1。
综合项目的申报由主要承建单位负责,主要参建单位有关材料作为申报资料附件。
主要承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办理招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
2、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3、在工业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4、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主要参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与建设单位签订单项承包合同,且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2、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20%及以上的;
专业项目的申报由专业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且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办理招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
二、申报和评选程序
1、凡符合市外琼花杯申报条件的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2018年度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琼花杯”申报表(附件2)及申报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装订成册后,报市相关行业协会。
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委托市有关行业协会负责琼花杯的申报受理工作。其中房屋建筑、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类综合项目及安装专业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市政、园林绿化、照明专业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市政公用协会负责;装饰专业项目(含幕墙、智能化)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装饰行业协会负责;钢结构专业项目(含网架、膜结构)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负责。
2、市相关行业协会对申报项目符合性条件及申报资料初审后,会同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组织技术专家进行项目现场查验及工程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实行打分制。
3、市相关行业协会会同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项目现场查验及工程资料审核得分情况,向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符合评选要求的项目推荐名单。
4、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推荐名单结合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与资料复核,并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形成琼花杯项目公示名单。
5、琼花杯项目公示名单在扬州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形成琼花杯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文表彰。
三、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琼花杯是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2018年度琼花杯的申报推荐工作。
2、根据《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规定,琼花杯评选实行技术专家审查制度,参与技术审查活动的专家从琼花杯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原则上每位专家连续参加技术审查活动不超过三年。项目现场查验及工程资料审核前,市相关行业协会应会同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报市城乡建设局核准后开展工作。
3、现场查验实行打分制,具体评分标准由市各行业协会会同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报市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施行。
4、各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企业两年的琼花杯参评资格。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0日,各单位在申报截止前将2018年度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和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报送至相关行业协会(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doc
1.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规模标准;
2.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3.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4.市相关行业协会联系方式。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