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饰[2018]4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企业会员单位: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2018年6月将任期届满。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拟在2018年召开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二、地点:武汉市
三、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讨论审议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3、选举产生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
4、选举产生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
5、选举产生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任;
6、聘任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四、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选举原则及产生办法:
1、要体现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是全省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行业组织性质;
2、理事和常务理事必须是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的会员单位,要熟悉和热爱建筑装饰业,积极推动建筑装饰业改革与发展并热心支持协会工作。各会员单位要充分履行会员单位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3、企业负责人应占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的绝大多数,充分体现行业协会是企业之家;
4、推荐办法: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协会按分配的理事名额、常务理事名额由协会组织推荐,省属、中央在鄂企业和外省企业按分配的理事名额、常务理事名额直接向省装协秘书处推荐。武汉市企业数量较多,将适当增加理事名额和常务理事名额。
5、各地理事与常务理事名额分配表:
地区 理事名额 常务理事名额
武汉市 25 9
宜昌市 11 5
襄阳市 11 5
黄石市 6 2
咸宁市 7 2
黄冈市 7 2
鄂州市 6 1
十堰市 7 3
孝感市 8 2
随州市 5 1
荆州市 8 3
荆门市 7 2
恩施州 5 3
天门市 3 0
潜江市 3 0
仙桃市 3 0
神农架林区 1 0
省直、中央在鄂 15 7
外省 11 2
合计 149 49
五、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推荐,各地可广泛发表意见,推荐适当的人选,其名额不下指标到各地。在充分听取各市州、各大、中型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上届理事会的推荐意见,然后召开会长办公会进行研究,研究意见报请建管局同意后,将向各地和各企业反馈情况所取意见,最后形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候选人名单报民政厅审核。
六、第四届理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主任由各地、各企业推荐,报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
七、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要求2018年3月底以前报协会秘书处。监事会监事、主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于2018年4月底以前报协会秘书处。
八、协会秘书处将组织有关领导与工作人员到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和部分企业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请大家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附件:1、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2、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3、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会长候选人推荐表
4、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副会长候选人推荐表
5、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秘书长候选人推荐表
6、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副秘书长候选人推荐表
7、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8、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监事会主任候选人推荐表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