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及其《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和建筑装饰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指南》,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年度的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复查活动,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范围:凡符合申报评选规定,并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装饰类、古建筑类、住宅装修类、建筑幕墙类工程,均可以施工、监理单位为主自愿申报。
二、申报资料要求:
1、填写好“广州市建筑装饰和中小型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装钉(详在www.gzada.org广州建筑装饰网下载);
2、以下资料依次序用A4规格纸加上色纸间隔,按精美封面要求装钉成册:
(1)申报资料总目录、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后现场实拍照片5至8张(4R照片用A4规格纸托底)各一份,并把“申报表”和照片资料刻录成光盘一张;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建设工程资料员(装饰)培训结业证或建筑装饰工程资料管理员岗位再培训证复印件各一份;
(3)工程开工报告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证明和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证明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4)建筑装饰和幕墙工程主要部分合同、补充合同、工程施工结算书(未能结算的提交甲方证明)、施工总结复印件各一份;
(5)如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增加结构荷载的,要出具经设计及有关单位的认可文件复印件一份;
(6)建筑幕墙类工程申报资料除上述要求外,另需出具该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合格证明、隐蔽工程的性能检测记录、计算书、节点图等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至2014年3月30日止,逾期不候;
2、资料受理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工程委员会,电话:020-83327078、83365353,联系人:余振文、陈钰玲;
3、按每项申报工程收取人民币5000元(含报名费2000元),作为技术服务费用,在提交申报资料时一併缴交。通过对申报资料审查齐全的工程将在2014年3月至4月份进行复查。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