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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和中小型优质工程复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时间:2014-02-12 14:45:2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及其《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和建筑装饰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指南》,广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年度的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复查活动,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及其《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和建筑装饰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指南》,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年度的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复查活动,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范围:凡符合申报评选规定,并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装饰类、古建筑类、住宅装修类、建筑幕墙类工程,均可以施工、监理单位为主自愿申报。

  二、申报资料要求:

  1、填写好“广州市建筑装饰和中小型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装钉(详在www.gzada.org广州建筑装饰网下载);

  2、以下资料依次序用A4规格纸加上色纸间隔,按精美封面要求装钉成册:

  (1)申报资料总目录、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后现场实拍照片5至8张(4R照片用A4规格纸托底)各一份,并把“申报表”和照片资料刻录成光盘一张;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建设工程资料员(装饰)培训结业证或建筑装饰工程资料管理员岗位再培训证复印件各一份;

  (3)工程开工报告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证明和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证明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4)建筑装饰和幕墙工程主要部分合同、补充合同、工程施工结算书(未能结算的提交甲方证明)、施工总结复印件各一份;

  (5)如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增加结构荷载的,要出具经设计及有关单位的认可文件复印件一份;

  (6)建筑幕墙类工程申报资料除上述要求外,另需出具该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合格证明、隐蔽工程的性能检测记录、计算书、节点图等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至2014年3月30日止,逾期不候;

  2、资料受理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工程委员会,电话:020-83327078、83365353,联系人:余振文、陈钰玲;

  3、按每项申报工程收取人民币5000元(含报名费2000元),作为技术服务费用,在提交申报资料时一併缴交。通过对申报资料审查齐全的工程将在2014年3月至4月份进行复查。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键词:广州装协建筑装饰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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