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经我会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开展一年一次的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的新建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新建住宅、公共建筑以及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等修复性建筑,民族性建筑、纪念性建筑等装饰类的工程;
3、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且幕墙施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分部工程。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费用。
1、申报时间:每年9月至12月份申报下一年度的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属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
2、申报地点及费用:广州市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20-83365353、83327078),每项申报工程需缴交人民币2000元,作为技术推介服务费,在提交“申报表”时一并缴交。
附件: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办法(试行)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