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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时间:2013-07-19 13:31:4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粤装协发[2013]第040号 关于印发《2013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了推广职业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学习技能、应用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粤人社函〔2013〕834号文件精神,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广东省工业工会将联合举办“2013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经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审定,现将《2013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616026  37625479   37230826   37230811

  传真号码:020-87312162

  大赛邮箱:gdda@vip.163.com    nzs100@163.com

  联 系 人:邓老师    张老师   罗老师

  一、竞赛宗旨

  为了推广职业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粤人社函[2013]834文件部署要求,经竞赛组委会专家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2013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竞赛组委会

  (一) 组委会委员

  1.主   任:陆  旭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会长

  孙高山   广东省工业工会主席

  2.副主任:

  吴蒙友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

  傅培德   广东省工业工会副主席

  3.委  员:

  郭  爽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李  毅   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二) 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郭  爽(兼)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副  主  任:李  毅(兼) 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成      员:陆文超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邓永金    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

  张苑晖    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竞赛组

  负责协调竞赛主办、承办、协办等有关事宜的工作,负责制定大赛经费预算方案、筹集方案以及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组长:郭爽

  成员:陆文超

  (四) 赛务组

  负责制定竞赛规则、参赛选手守则等竞赛管理技术文件;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监考工作,包括试卷保管、收发、考场安排、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等工作。

  组长:李毅

  成员:邓永金

  (五)仲裁组

  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比赛规程》的情况;负责竞赛过程中争议、投诉和违纪的裁定。

  (六)综合宣传、材料组

  负责宣传信息的发布、资料整理和竞赛奖励计分。

  组长:郭爽

  成员:陆文超、张苑晖

  (七)后勤保障组

  负责安排决赛有关人员的报到、食宿、交通工作;决赛场地的布置、竞赛的安全以及赛场医护人员的配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 邓永金

  成员: 张苑晖

  (八)主办、支持单位、承办、协办、支持单位

  主 办 单  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技术支持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 办 单  位: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协 办 单  位: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装饰涂裱工

  (二)竞赛标准:高级工

  (三)组    别:职工组和师生组

  四、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一)职工组:团体参赛形式。

  1、团体参赛对象:

  本省装饰企业、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设计企业及施工单位。

  2、团体赛参赛条件:

  来自同一单位的3人参赛者可组队参加团体竞赛,

  (二)师生组:团体参赛形式。

  1、团体参赛对象:

  广东省各类普通高校(高职高专以上)及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室内、景观、艺术设计及其他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2、团体参赛对象:

  来自同一学校的教师1人和学生2人组队参加团体竞赛。

  五、决赛时间、地点:

  决赛时间:

  理论知识竞赛时间:60分钟

  操作技能竞赛时间:90分钟

  地点:待定

  六、奖励办法

  (一)根据粤人社函2013【834】号文件规定、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按决赛参赛团体在30个以上条件执行);

  (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参赛的职工组选手以及师生组的选手,理论知识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七、竞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需交纳的资料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张;大一寸白底免冠直边彩照4张。

  (二)参赛费

  职工组:1800元

  师生组:1500元

  (三)制发参赛证:

  由大赛组委会,对选手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制发参赛证。

  (四)决赛

  选拔赛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将参加决赛的选手报名表统一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决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操两部分进行。其中实操为现场实际操作。

  1.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闭卷形式完成;

  2.操作技能考试:以团体分工合作完成。分为粉刷乳胶漆、粘贴墙纸,

  时间:90分钟。(实操是在1.8米X1.8米的墙体的正反面,一面是粉刷乳胶漆,乳胶漆刷两种颜色、一面是粘贴墙纸,实操工具自备)。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7.各参赛团体着本单位统一服装进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各参赛单位统一着本单位服装。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九、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考评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具体名略)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十一、竞赛守则

  (一)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技能大赛的规则、技能大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评审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佩带参赛证件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评审员的检查。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

  4、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5、比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比赛时间。

  6、爱护比赛场所的设施、设备等,不得人为损坏比赛设备。

  7、如对评审员有异议,应24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大赛仲裁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守则

  1、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评审。

  2、必须佩带裁判证件,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仲裁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监督。

  3、保守比赛秘密;比赛期间,不得向选手泄漏、暗示大赛秘密。

  4、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5、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6、监督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不得无故干扰选手比赛。正确处理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7、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赛场纪律,如实填写赛场记录。

  (三)仲裁工作人员守则

  1、在仲裁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独立负责地做好仲裁工作。

  2、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比赛规程》的情况。

  3、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

  4、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工作人员守则

  1、在组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规程》,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五)保密守则

  1、计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在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监督下操作。

  2、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大赛组委会审定后,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 郭 爽  电话: 020- 37656479  传真:020-87683112

  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   李 毅  电话:020—37230826

  网址:www.chinagdda.com   网址:www.nzs.com.cn

  十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解释归2013年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委员会。

  十四、附件。

  附件:

  1、2013年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职工组)报名表.doc

  2、2013年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师生组).doc

  3、2013年广东省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doc

  4、2013年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doc
 

  2013广东省“岭南杯”装饰涂裱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013年6月8日

关键词:广东装饰涂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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