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
根据市总工会及市住建局工会关于“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会”的指示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关于“企业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规定,协会二届七次理事会研究通过,筹建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联合工会的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范围:
凡我行业协会的成员单位(已成立工会的单位除外),原则上都要加入行业协会联合工会,特别是具有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公装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材料供销商、家装企业和理事单位都要求争取在第一批入行业工会。
二、成立联合工会分会和工会小组。
企业职工在25个以上的可成立联合工会分会了,并民主推荐或选举一名在职工中有一定威望的同志担任工会分会主席。
企业职工在25个以下的可成立联合工会小组,小组长的产生也可采取民主推荐的办法。
三、各会员入会资格:
须为各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工会分会主席应有公司的副职干部、经推荐选举产生。
四、7月中旬至8月中旬,各单位完成工会分会主席、工会代表组长的推荐报批工作;并完成会员入会申请书的填写、会员登记、建立会员花名册、划分工会小组等工作,下载入会申请表、工会会员登记表、工会会员花名册、工会班干部呈报表(工会分会主席、小组长)。
五、上述表格请于8月15日之前报协会秘书科。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