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天津市装饰工程整体上水平,以及申报“中国建筑装饰奖”。现将2012年申报评审天津市“装饰海河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申报天津市建设工程“装饰海河杯”奖的单位,必须是天津市环境装饰和古建筑营造协会会员。
2、 申报工程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装饰工程。
3、 申报的工程可以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装饰装修项目,也可以是由总包单位分包的装饰装修项目。
4、 项目合同额或工程结算额不低于800万元(住宅室内装修类指单位工程的住宅、别墅)申报全国装饰奖项目合同额或工程结算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 申报日程安排
1、 申报。3月30日前应将年度申报装饰海河杯基本情况表报津装协。4月1日至4月20日为”装饰海河杯”正式申报阶段。
2、 讲解培训。4月中旬津装协将对申报”装饰海河杯”的会员单位组织一次培训,对申报工程的资料、电子文档、程序、评审细则和要求进行统一讲解。
3、 评审复查。5月10日至5月30日为评审专家组初审,复查阶段。6月20日以前,经津装协专家评审委员会终审,决定2012年”装饰海河杯”名单,以及推荐“中国建筑装饰奖”工程名单。
4、 公示和表彰。2012年”装饰海河杯”工程要进行网上公示15天,然后报市建交委同意后,由市建交委统一进行表彰。
5、 申报“装饰海河杯”报名评审费每单位工程3000元,项目经理600元/人。
三、 申报应提供的资料。(一式两份,包括word文档电子光盘)
1、 文件资料: ① 凡申报天津市”装饰海河杯”工程的会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由申报单位根据填表说明,用A4纸打印单独成册。 ② 申报会员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经理证书、外地进津会员企业进行备案证书复印件。 ③ 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主要部分)、施工许可证相关证明、竣工决算书复印件,若尚未结算的,需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或以结款项审定单(累计)。 ④ 申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津资统表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表7)。消防验收合格证、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复印件。以上文件资料复印件均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上提供的资料需字迹清晰,印章明确。
2、 电子文档(word文档电子光盘):(电子光盘用于向专家委员会播放,一般不超过5分钟)
① 工程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施工面积、设计范围、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内)
② 施工单位简介(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内)
③ 设计单位简介(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内)
④ 设计师简介(附2寸免冠标准照一张,生活照一张。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⑤ 设计说明(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内)
⑥ 项目经理简介(附2寸免冠标准照一张,生活照一张。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⑦ 施工管理过程介绍(施工特点、技术难点,特殊材料使用,环保材料使用,先进工法使用等,文字控制在3000字以内)
⑧ 工程照片及每张照片的说明(工程照片包括竣工后每个空间全景照片1到2张,细部照片2到4张,特殊部位工法照片1到2张,施工过程照片2到4张。每张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⑨ 主要材料和供应商品牌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商标、生产企业。
⑩ 申报企业需提供项目演示PPT文件,其中包括,项目简介、项目经理简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介绍、施工过程照片、细部节点照片、整体效果照片等。全部PPT文件不超过10页。
附件: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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