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培育良好市场秩序,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企业为客户服务意识,营造企业经营环境,调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投诉案件,特别是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诉讼案件,维护装饰行业各企业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2月1日起推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投诉案件通气制度及相关诉讼活动的上报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各类投诉案件登记表、纠纷诉讼案例登记表的要求将本企业近两年来的纠纷诉讼案例于2012年12月25日前填写上报我协会秘书处。
二、今后各企业凡遇到相关的投诉案件和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涉诉案件请即时上报,及时与协会沟通,共同商讨应对措施,争取主动。
三、各企业要确定一名联系人,作为负责上报工作的责任人,请在12月25日前上报的登记表中明确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四、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永高
联系电话:0512-58976076 13706221618
传 真:0512-58976076
电子邮箱:zjgzxzs@126.com
专此通知。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