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市装饰企业和设计人员设计水平,创新更多的优秀装饰设计作品,经协会(商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2012·张家港市“菊花杯”室内外装饰优秀设计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朱桂明
副组长:季建华 王苏华 许德元 吴书驰 陆文卫
王本银 周 剑 王在于 丁圭准
成 员:专家评委5—7名,从设计专业委员会成员中聘选。
二、参赛资格和条件
1、必须是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
2、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峻工验收并使用6个月以上未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工程。
3、参赛项目应是相对完整的工程(包括水电),并由本企业承建。
4、工程设计施工符合装饰技术规范,用材节能环保,并取得持证室内环境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申报资料
1、申报表一份(见附件一)
2、工程有关资料(按以下顺序A3幅面复印件装订)
①工程设计全套图纸(包括水电系统图)
②设计创意说明
③工程验收证明
④环境监测合格证明
⑤业主反馈意见
3、U盘资料
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实景照片(不少于6张7寸以上彩照)、平立面效果及设计说明,设计师将上述资料存储在U盘内自行设计布版,右下角可署单位和作者姓名。
四、奖项设置
室内外装饰设计奖分别设优秀设计奖和表扬奖若干名。对获得优秀设计奖的项目授予“菊花杯”,表扬奖发给证书。(此奖项可作为个人技术职称晋升的业绩和优秀设计师评选条件之一)。
等级评分由专家评委采取分项打分制(附件2)。
五、评审程序方式及时间安排:
1、 10月15日—10月31日申报项目及资料上报协会秘书处。
2、11月1日—5日协会秘书处整理审核申报资料。
3、11月6日—10日专家评委听取项目设计师介绍项目设计创意,并进行提问答辩,提出评审初步意见。
4、11月12日—评委向竞赛领导小组汇报获奖项目初评意见。
5、11月13日—协会(商会)网站公示,征求意见(7天)。
6、协会发文公布、择期颁奖。
六、注意事项
1、有资质单位申报项目不得少于2只,无资质单位申报项目不少于1只。
2、参赛作品均不退还。
3、适当收取成本费。
附件二:评分标准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