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2012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
评审范围
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聘任的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申报职称评审;企业聘任的离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病退、内退的人员和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申报职称评审。
评审条件
(一)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积极钻研科学技术,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在评审职称任职资格时,应以实际水平、工作实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依据,并参考文化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和资历。
(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正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条件:
1、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须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大专2年,本科1年)。能胜任本职工作,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申报评审中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须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担任初级工程技术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大专8年、本科6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的专业工作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合理组织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并且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
3、申报评审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大专13年、本科11年、研究生7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能独立承担或主持重大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解决技术和管理中的疑难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且近5年考核中至少有1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四)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条件:
1、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10年以上,但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1)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3)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4)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上有署名);(5)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6)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7)参与市(厅)级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8)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但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个人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2)被评为市(县)级以上科技型企业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3)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4)获得市(厅)级二等(县区级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5)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6)新产品的研制通过省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7)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8)产品在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9)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五)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并取得《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六)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考试的要求按照“陕人办发[2005]34号、陕人发[2007]52号”文件执行。
评审办法及程序
凡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经本人申请,企业推荐,如实填写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有关技术材料(包括技术报告,专业论文、著作及其它技术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所在企业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贡献等进行全面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材料,与本人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省人事厅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省人事厅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3、省人事厅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15份;
4、破格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5份;
5、申报人《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聘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或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申报人符合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要求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8、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9、申报人任职以来论文、论著原件;
10、其它能证明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1、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12、《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