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本市装饰行业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国家建设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的意见》(沪建交联[2006]8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20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市装饰协会关于《上海市装饰行业工人技能培训试行办法》(沪装协[2008]0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协会决定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技术工人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经市建设交通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组织技术工人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并组建装饰装修行业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技能竞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于协会行业管理部、培训部。竞赛工作小组在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立功竞赛综合赛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实施技能竞赛的具体工作。
二、竞赛工种:
竞赛工种为精细木工、镶贴工、油漆工。
三、竞赛范围:
凡在公共建筑装饰、家庭装饰企业从事精细木工、镶贴工、油漆工(工种)岗位上满6年的人员(工作证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均可报名参赛。本次竞赛等级为四级(中级工)。
四、竞赛安排:
以企业为单位自行发动、组织开展竞赛活动,赛区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配合、协调,委托市建委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培训后将统一参加比武竞赛。
具体安排如下:
由企业组织好初赛人员后,在10月12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协会竞赛工作小组办公室,协会将统一组织竞赛培训辅导。并统一由市委考办中心向市劳动局上网报名。具体辅导时间和统一比武竞赛时间另外通知。凡参加比武竞赛考核鉴定通过者,将颁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五、竞赛参赛费用:830元/人
费用组成:中级工竞赛培训辅导费、竞赛鉴定费、竞赛所用材料及场地等。
六、报名要求
1、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
2、提供二寸证件照2张;
3、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填写参赛选手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加强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动员、组织一线操作工人参加竞赛。合理安排时间组织竞赛比武前的指导培训,确保竞赛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2、对取得各工种证书的技术工人(包括历年获证)将在“上海装饰网”、“我爱我家网”上及《上海装饰》、《室内装饰》杂志上进行公告刊登。
十、竞赛报名受理:
联系人:许亚萍 张怡 联系电话:52375378
附件1:参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2:参赛选手汇总表
注:报名表可在www.sdda.com.cn/技术培训部/右下角相关下载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技术工人技能竞赛活动工作小组
二Ο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