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中山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印发,下月起施行。26个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参与专项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的制定工作,不守信行为每一季度将在信用中山网上公布一次。
统一公布为主、专项公布为辅
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规定,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采取统一公布为主、专项公布为辅的方式公布。其中,信用中山网为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主发布平台,网站专题板块“守信光荣榜”和“失信曝光台”公布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信息;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为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主发布窗口,同步链接信用中山网相关数据对外发布信息;各市属媒体为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主发布窗口,红黑榜将在网上保留三年公示期。
被公示的诚信“红榜”单位和个人,如果在公示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诺失信等行为,将取消上榜资格;对被曝光的诚信“黑榜”单位和个人,如果在曝光期内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可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提前结束曝光。
除了统一公布的红黑榜之外,各部门公布的专项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信息应当与统一公布的当期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信息保持一致,另外,中山市要求各部门在公布专项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信息前,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内容报中山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筹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记者了解到,中山市目前正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平台将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重点人群建立信用档案,实现跨部门、跨地市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预计该平台年底可完成第一阶段开发任务并投入应用。
此外,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二期的建设已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采集了24个部门和27家银行机构,涉及近109个数据主题的企业信用信息,政府部门接入后打通了政府银行数据共享最后一公里,实现预警信息自动推送,提高贷后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