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沈阳市召开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以“红黑榜”的方式集中通报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自然人),其中“黑榜”名单有85家(人),“红榜”名单有599家。一旦失信被执行人进了“黑榜”,将被限制出入境、高消费;建筑市场“黑榜”企业,招投标将受影响。
信用平台:
“红黑榜”约束企业行为
市文明办主任刘庚杰介绍,在去年,沈城两次对诚信“红黑榜”进行发布,依法对失信行为和失信信息进行曝光,达到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效果。今年,市文明办将加快信用平台建设,实现“信用沈阳”网站或信用信息平台为社会公众和信用服务机构查询服务,并继续发布诚信“红黑榜”。
记者了解到,诚信“红黑榜”主要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红榜”、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出版物制假售假和侵犯著作权企业“黑名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红黑榜”、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单位“黑名单”及建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情况。
今后,市文明办将推动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扩大联动惩戒及信用信息公示范围,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贷款、办理个人信用卡、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一等座车票、入住高级宾馆等高消费行为。
失信“老赖”:
被限制出入境、高消费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诚信诉讼的原则,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实际上,沈阳两级法院从2008年就开始试行这一做法。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白云良介绍,凡是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宜公布的以外,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从下半年开始,凡是依法纳入失信名单的,一律限制高消费。有护照的,一律限制出境。截至目前,沈阳两级法院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493件,促使293件案件结案,金额超1亿元。
税收违法:
企业进“黑名单”
今年,沈阳市国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级管理,让A级纳税人一路绿灯,B、C级纳税人自我约束,诚信升级,D级纳税人处处受限,责任被究。
沈阳市国税局副局长明戈晖介绍,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搭建的全国联网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从去年10月以来,市国税局已经将15户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红榜纳税人名单都是从信用A级纳税人中产生的。
建筑行业:
建筑质量终身负责
国家住建部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点就是在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现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和规范企业挂靠投标、违法分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沈阳市建委工会主席张海伏介绍,市建委在全市建设领域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检查,从查资质、查合同、查人员、查资料、查设备等方面入手,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或职业证书等处罚。借助诚信监管平台,遏制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
食品药品:
信用建档、分级管理
在食品安全领域,市食药监局推行企业分级管理,对持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A、B、C类分级管理,对食品经营者实施A、B、C、D类分级评定,并按照不同等级实施不同频次监管。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王长钟介绍,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凭借分级标准餐饮企业都会有一个公示牌,A级为大笑脸,B级是笑脸,C级是平脸。
同时,市食药监局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上,将企业纳入诚信档案管理系统,系统每年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动态评定,并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使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