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CBDA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下,2014年6月~2016年3月,分四批立项了37项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CBDA标准(详见附件),近在业内组织征集了2016年(第五批)CBDA标准,经研究,现批复4项标准立项。
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中提出的“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支持行业协会在制定团体标准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6年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加快建立装饰装修行业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等一系列标准供给体系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标[2016]16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编制工作流程(试行)》(建标标函[2011]151号),以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新常态下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中装协[2014]100号)和《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研制的评估与当前工作安排》(中装协[2015]63号)等文件的要求和实践规律的总结。
请各有关标准主编单位依据上述要求,积极筹备自本批复后6个月内召开各自规程第一次编制工作暨编委会成立会议(开题会或启动会)。
联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部,电话:010-88389180,联系人:黄白。
附件:2014~2016年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四批37项立项标准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装协CBDA标准,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制度性安排,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编制方法,批准立项、组织编制并发布的,服务于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统一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的推荐性团体标准。
为适应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编制工作管理制度,促进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互联互通,制订本办法。
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CBDA标准)编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CBDA标准编制分为立项、准备、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发布六个阶段,各编制阶段工作请编制单位根据本编制流程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