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CBDA标准)编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装协[2017]66号),CBDA标准编制分为立项、准备、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发布六个阶段,各编制阶段工作请编制单位根据本编制流程参照执行。
一、标准立项
1、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员企业中的施工、设计、材料等企业机构及相关建筑装饰市场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可填写《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CBDA标准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并提交查新机构出具的标准查新报告,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编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CBDA标委会),提出立项申请。
2、申请立项的标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基本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2)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推广应用实施的条件;
(3)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安排落实;
(4)标准实施后应具有社会、经济或环境效益。
3、CBDA标委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立项申请论证并在协会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通过后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批准。如有异议,申请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经论证通过后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批准。
4、立项批准后,立项申请单位即为该标准的主编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组成CBDA标准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确定编制大纲、筹措编制经费、组织编写、解释等工作。
二、准备阶段
1、主编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编制会,并组织开展编制工作。
会议主要内容:
(1)宣布编委会成员,正式成立编委会;
(2)主编单位作开题报告(标准目的、意义、现状调研、关键技术、标准特点及阶段目标、进度安排等);
(3)讨论修改并确定编制大纲,进行编制工作分工,确定编制进度计划及编制经费标准;
(4)编委会成员学习标准化有关文件,例如《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等。
2、编委会要求:编委会由主编、参编和参加单位组成,成员应兼顾行业代表性和地域性,主编单位不宜超过2家,参编单位不宜少于10家(申请立项时不宜少于5家)。
编委由成员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人员出任,主编单位编委担任该标准主编。主编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及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组织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编委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三、征求意见阶段
1、主编单位根据拟定的编制大纲,开展必要的调研论证、试验验证等工作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征求意见稿定稿会,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报CBDA标委会。“征求意见稿”应包含正文、附录、条文说明、必要的专题报告等内容。
2、经CBDA标委会同意,将“征求意见稿”通过协会官网向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30个工作日),同时定向征求不少于30个相关领域的专家或单位意见,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原则上不少于20份(每个单位或个人所提的意见视为1份)。(征求意见函、意见表见附件2)
3、编委会应对征集的意见逐条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能否提交审查,必要时可重新或定向征求意见,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3)。
4、对重要的标准或有争议的重大问题,编委会应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四、送审阶段
1、主编单位根据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组织召开送审稿定稿会,形成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连同其他送审文件一式三份,报CBDA标委会同意后,准备召开标准送审稿审查会。
标准的送审文件应包括:送审报告、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编制说明(内容见附件4)、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以及必要的专题报告。
2、审查会由CBDA标委会组织召开,聘请5名或以上审查专家(专家人数为单数)对送审稿进行审定。主编单位应在会议召开前1周将标准送审稿发至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专家,主编及主要编委应参加审查会接受审查专家的质询。
3、审查专家应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一般包括:审查会议概况、对标准送审稿的总体评价、对主要技术内容的审查意见、对标准技术水平的评价、审查专家签字。
4、当审查会上对重大问题有分歧时,由CBDA标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审查会上没有通过的标准应经充分研究论证后补充、修改、完善,并再次进行审查。
五、报批阶段
1、标准经审查通过后,应由主编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提出报批稿及其条文说明,连同其他报批文件一式三份报CBDA标委会。
标准的报批文件应包括:报批报告、标准报批搞及其条文说明、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审查会会议纪要、审查专家名单及审查会签到表以及必要的专题报告等。
2、报批稿由CBDA标委会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编委会修改。审核合格后由CBDA标委会进行编号,报协会秘书处批准发布。
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T/)、团体代号(CBDA)、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
(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独立发布的团体标准编号格式如下:
(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联合其他团体组织发布的团体标准编号格式如下:
六、发布、出版及监管
1、发布:新发布的标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文,并在协会官网(www.cbda.cn)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
2、出版:标准的出版印刷应符合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由编委会负责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指定出版社出版印刷。
3、标准开题会、征求意见稿定稿会、送审稿定稿会、审查会应有CBDA标委会人员参加,各重要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主编单位应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参会人员通讯录及签到表发送各编委,抄报CBDA标委会(会议纪要内容要求见附件5)。
4、标准出版发行后,主编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编制经费使用说明,向编委会和CBDA标委会报告。
5、主编及编委应参加标准的各次编制工作会议,连续二次不到会,应调换人选或视为自动退出编委会。
6、CBDA标准从立项到批准的编制周期一般应在24个月内。批准立项3个月内仍未召开开题会的,立项批准作废。
7、制修订团体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按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存档。
附件:
1.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CBDA标准立项申请表.doc
2.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CBDA标准)编制流程附件.docx
3.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CBDA标准)编制简明流程图.docx
中装协CBDA标准,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制度性安排,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编制方法,批准立项、组织编制并发布的,服务于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统一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的推荐性团体标准。
为适应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编制工作管理制度,促进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互联互通,制订本办法。
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CBDA标准)编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CBDA标准编制分为立项、准备、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发布六个阶段,各编制阶段工作请编制单位根据本编制流程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