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西部新城核心区腊山河景观带和西客站中央景观轴交汇点。
2.2品种及数量:“太白青”天然花岗石板材,约65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幕墙石材供货单位,包括生产、供应、缺陷处理、配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本项目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1.2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相应产品的供货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
3.1.3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背栓式幕墙石材的供货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忠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山大南路60号建工大厦703)持单位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1.2类似业绩合同原件(类似业绩定义为:2010年1月1日以来,国内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背栓式幕墙石材的供货业绩);
4.1.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4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山东教育大厦会议室(济南市历山路4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忠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中段数 地 址:济南市山大南路60娱广场 号建工大厦703
邮 编:250000 邮 编:250013
联系人:张国勇 联 系 人:于进状
电 话:0531-58678889 电 话:0531-86423019-608
传 真: 传 真:0531-8695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