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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时间:2012-11-09 11:26:1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以津国税函[2012]8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为8122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报建编号:1210308120120023

  招标备案号:1203201211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12]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以津国税函[2012]8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为8122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立项中:核定总建筑面积11275平方米,总投资额812.2万元。地下1层、地上18层,楼高约54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越秀大厦B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地下1层、地上18层、楼高约54米),立项中:核定总建筑面积112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12.2万元,招标范围包括:更换铝合金窗,外檐整修,地下消防池整修,室内地面墙面及顶面整修,屋顶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建安造价约477万元

  2.4工期要求:2012年12月07日 至 2013年02月07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专业不限);(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11 月 9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15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1月09日至2012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河西区体北环湖中路滨湖大厦1201室项目管理三处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苗永利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越秀大厦B座

  邮政编码:300201联系人:杜鸣电话:88375323

  传  真:8837535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峰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300061联系人:杨韬电话:23378425

  传  真:23378425

  日期:2012 年 11 月 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张庆

  电话:23278031传真:23278031电子邮箱:tjhxzhbb@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5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关键词: 天津市河西区 国家税务局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 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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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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