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保利·拉菲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2]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利·拉菲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
2.2招标内容:施工招标建筑面积87991.73平米
总投资9900万元
2.3工程地点:东至西环城路、南至红领巾路、西至振兴路、北至现状住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资质证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建管[2011]32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5日至 2012 年 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 分至_11 时 30 分,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5_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外埠投标人应持子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到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八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 2012年 11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地点是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10万元。
六、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和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3278443377
地址:长春南关区前进大街沃尔玛南行2000米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联系人:聂爽
电话:158431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