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交通技师学院搬迁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苏发改社会发[2007]130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综合楼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校区位于盐城市盐都新区景观大道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纬路以南、园中路以北。
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955㎡,其中地上面积约 20468㎡,地下面积约487㎡,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
3、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确保市优,力争扬子杯。
5、工期要求:要求合同工期为365日历天,计划于2012年12月8日开工。
五、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综合楼工程土建、水电、幕墙、消防、空调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4、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一项单体建筑面积达15000㎡及以上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类建筑)总承包并经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施工业绩【业绩资料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同时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单项合同额指标和建筑面积指标均须在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三项原件中有所体现,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单项合同额指标和建筑面积指标如在上述三项原件材料中均未体现,则投标人也可以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的相关证明,并经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认可,视同有效。招标备案可为合同加盖备案章或中标通知书中有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备案用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住宅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也不予认可】。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投标报名的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投标办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工程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11月1日17时至2012年11月8日17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1日17时至2012年11月12日17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诚信保证金。
十三、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郑士友 联系人:孙斌、朱伟
联系电话:13961978591 联系电话:0515-68668035
联系地址: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筹建办 地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6室
时间:2012年10月31日 网址:http://www.jsrhzh.com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信用标、技术标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中业绩材料要求的业绩材料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招标最低控制价向上自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6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企业信用标得分 10分
各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为盐城市建筑业企业2012年度第一次信用评价得分×10%即为各企业信用标分值。
新进外来企业的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取已在我市施工的外来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60.23分、一级55.64分、二级52.33分、三级56.00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考核时段起按信用考评办法计算。
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的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取本地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75.51分、一级66.53分、二级60.37分、三级58.63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考核时段起按信用考评办法计算。
企业信用标得分依据:《关于施行<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盐建建筑【2012】7号)及《关于公布盐城市建筑业企业2012年第一次信用评价得分的通知》(盐建建筑【2012】39号)。
(三)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2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1.10 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11 后期服务计划。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