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幕墙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G2012-046W
招标内容:幕墙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东部新区八里店分区23号地块
工程规模:总面积约16030m2(其中办案、技术用房12365m2,司法警察训练中心及食堂3305m2,传达信访室360m2)
工程类别:专业幕墙一类工程
投资估价:约13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吴发改经贸投服务【2011】1号、吴发改经贸投【2011】22号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 11 月 1 日
报名时间:2012年 11 月 5 日至2012年 11 月 9 日,每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6:30 (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吴兴区联络站(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一楼大厅)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0572-2289883。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外地进湖企业须经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外地进湖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 、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报名)》(具体表格详见交易中心建设中心下载栏目)、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驻湖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资格预审自评分表(附件下载)。(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未到位的,可凭网上公告加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仍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 、投标报名日上推一至三年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信誉、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湖政办函[2011]6号文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和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分按 专业幕墙工程 评分(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网上下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获奖文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有效施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的中标通知书等。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评分时不予认可。)
4 、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5 、本工程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全部按资格预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6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日前7日公布。
7 、本工程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8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