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天和【厦】招(施)字 2012-191 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市高殿水厂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发改投资【 2012 】 10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高殿水厂内。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2年11月。
2.3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净水厂扩建规模为15万吨/天(土建规模30万吨/天)及90万吨/天水厂的配套污泥处理工程。
2.5 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约13000万元
2.6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2007 年10月1日 以来承建过日处理量15万m3/d及以上的给水厂工程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先评后抽法 。
3.8 其它: 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投标人在开标后,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不署投标人名称费用缴交凭证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补回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2 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在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信息发布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法定节假日除外) 仍可到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2号楼4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 2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信息发布大厅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专业信息网(网址:www.cztb.xm.fj.cn)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捌拾 万人民币(¥ 800000 )。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地 址: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务区)2号楼4层
邮 编: 361008 邮 编: 361012
联 系 人: 范学斌 联 系 人: 张晓明
电 话: 13600916664 电 话: 5138719
传 真: 5138787-74
电子邮箱: tianh@cztb.xm.fj.cn
2012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