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兴坤饮品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已经丹发改备字【2012】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兴坤饮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辽宁兴坤饮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2]292号)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532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专业与本工程相适应,资格为二级或二级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建造师IC卡等在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东港路61号光大银行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港路1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2012年11月30日竣工时间:2013年7月30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兴坤饮品有限公司
地址:东港市孤山镇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641546999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
邮编:118300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5942568777
传真:0415-710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