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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机关过渡用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网    时间:2012-10-22 14:18:13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司法厅劳教局机关过渡用房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法规[2012]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建设资金 来自财政拨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闽建信招[2012]第2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司法厅劳教局机关过渡用房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法规[2012]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建设资金 来自财政拨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歧路17-1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599平方米,招标控制价 833.78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机关过渡用房主楼、附属楼(包括行政办公用房、特殊业务用房、备勤用房和食堂)装修、门卫、围墙建安工程以及景观工程安装部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不适用。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大天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地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 22日至2012年 10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均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伍万伍仟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06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琯尾街72号,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322642 ,传真: 0591- 87323211 ;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3706268;传真:0591-83706622

  联系人: 小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5919 0308 4510 501

  用 途:过渡用房装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电话:0591-8783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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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建省 司法厅 劳教局 机关过渡用房 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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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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