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12-737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大经路办公楼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经路办公楼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大经路办公楼的所有改造工程的土建工程、电气以及采暖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3招标地点:长春市
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 11 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2月30日
2.5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具有三级及以上资格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3.4、外省投标企业需到相关部门备案方可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报名,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512会议室。
5.2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511910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0431-87933788
日期: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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