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编厂宿舍改造项目一期1#至5#楼工程已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核[201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星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星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城裕丰路北侧。建设规模:1#、2#楼剪力墙结构11/-1层;3#、4#、5#楼剪力墙结构18/-2层;总建筑面积4713.1+4713.1+16585.44+11059.59+9436.80=46508.03平方米,造价约5022万元。计划工期:2012年 11月15日开工,2014年11月15日竣工,日历天730天;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于2012年10月11 日至2012 年10月15日,每日 9:00 时至11:00 时,15: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廊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清分中心(永清县建设局五楼)备案登记,逾期备案者恕不接待,报名无效。备案时必须持: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清欠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⑤外地队伍入廊、入永清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①②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2 图纸押金5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地点为 永清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清县星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清县城内武隆路东侧 地 址: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一大街A-001
邮 编: 065600 邮 编: 065600
联系人: 徐志才 联 系 人: 马泉峰
电 话: 13832681338 电 话: 0316-5907687
传 真: 0316-5907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