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2012Z042(TJ01)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巨力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BM20120358,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对吉林电视台演播室装修与集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 在吉林广电大厦现有的 B 区 200-1 演播室(见附图)内,完成吉林电视台新闻频道所需的视觉艺术装修与集成。
2.2 招标范围:视觉艺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集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部分)。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2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 投标人须出具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特约授权书。
3.3 投标人须出具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3.4 投标人近2年(2010年、2011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
3.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8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需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其它资质证明。
3.9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类似工程业绩合同、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邮购须另加 50 元人民币)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11时整,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招投标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电视台
办公地址: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联 系 人:朱国旗
联系电话:0431-858175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巨力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2593号中岚公寓1401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赵姝婷
电话:13514317740
传真:0431-85654799-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