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坊镇、汪二镇、陈坊乡、天柱山乡。
2.2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等的施工监理。
2.3 招标金额:15万元。
2.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监理内容为上饶市铅山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施工标的建筑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的施工监理。
2.5 计划工期:约4.5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①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总监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③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④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具有水利行业监理资格,并要求每个施工标段均需派现场监理人员,且每个施工标段至少派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月 27 日起自行通过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www.jxsly.cn)网站下载监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了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2012年10月9日下午17时前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帐号: 728131018260001485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海关桥支行,户名: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即视为报名。招标文件费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17时 00 分,在此时间之前,招标文件费未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无效报名。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铅山小农水监理资料费”。
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和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标书参与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4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概不退还。
5.5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www.jxsly.cn) 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0 月 19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凤凰中大道,行政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www.jxsly.cn)、上饶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rjsgc.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铅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铅山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韩卫峰
联系电话:186793467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陈刚
电话/传真: 0791-88328883
网 址:www.jxsly.cn
2012年9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