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20分(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电子评标,投标单位需使用标书制作软件,将施工方案刻录到电子光盘中。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0~20.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季节性施工措施;
1.10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11后期服务计划。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