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裕康嘉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已经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1】36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南、魏庄西街东、香草路北区域。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33亩,总建筑面积约139519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租房、商业网点、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四个一工程用房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
2.3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拟对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进行招标,总建筑面积约139519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租房、商业网点、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四个一工程用房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招标范围:裕康嘉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3.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3.3 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3.4 质量要求:合格。
3.5 合同估算价:约1.8亿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4.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企业2009年9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出具授权委托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4)企业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业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除具备上述资料外,还应具有《备案介绍信》。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外省建筑业企业,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09]31号)等文件执行。
5.2 报名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大厦A1206室,下同)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印章的复印件两套,以备核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838110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大厦A1206室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7
传 真:0371-6558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