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的网点装饰工程已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分行网点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境内
3、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43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国家“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标段。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
三标段:射阳支行新洋农场分理处装饰、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总投资约57万元;
四标段:阜宁支行东沟分理处装饰、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总投资约86万元。
上述标段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投报一个或二个标段,若投标项目负责人为一人投报二个标段时,投标人不能兼中;若投标项目负责人为二人投报二个标段的,投标人可以兼中,但投标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中。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2012 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标段。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投标报名的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投标办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工程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 9 月 26 日 10 :00 时至2012年 10 月 11 日18: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 9 月 26 日10:00 时至2012年 10 月 15 日 18: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二、投标人报名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提请招投标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诚信保证金。
十三、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曹晖 联系人:吴长权
联系电话:15151098926 联系电话:13851173549
联系地址: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
2012年9月25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实物样品、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等五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1、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3、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