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因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8日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5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便民方舟”十一楼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详见一楼电梯引导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递交,报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
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7.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96069)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7.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转账凭证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7.4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7.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3)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4)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96016。
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7.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宿迁市招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sqzbtb/发布。
9.其它
9.1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96016,联系人:王模。
9.2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方式提交给招标人。
9.3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评标委员会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不作为评审的依据。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工程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备案或需更新的材料请各申请人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电话:025-52853032,联系人:王工、袁工。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5本招标文件(含固化的工程量清单、第1号修改书等)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前上传至中国招投标网,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中国招投标网上下载,网上电子版内容与书面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人发售的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董自歆 杨亮、陈苏
电 话:(0527)84355131 传 真:(0527)84355080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