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黄尖初级中学新建艺体楼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拔款,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 盐城市成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报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黄尖初级中学内
2、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260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30日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为合格
6、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五、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亭湖区黄尖初级中学新建艺体楼工程的土建和安装施工, 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项目部管理人员【 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合计不少于3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2012年6月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注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在现单位缴费起止时间)】
5、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与报名时一致,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年 9 月 20 日上午 8:30 至2012年9月 29日下午18:00”。(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 9 月 20 日上午8:30至2012年 9月 29 日下午 18:00”发售,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13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凭借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一、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同时在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本工程开评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和项目经理的综合能力及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诚信保证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挂靠施工的或转包、违法分包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承包人加倍赔偿。
十二、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三、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盐城亭湖区黄尖初级中学
法定代表人(签章): 倪金龙
联系人:倪金龙
联系电话:1377015738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盐城市成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丁大成
联系人: 赵静
联系电话: 0515-88260516
时间:2012年9月19日
附件1:
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