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盐城科教城研发孵化基地工程已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研发孵化中心一期研发办公楼基坑支护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科教城研发孵化中心一期研发办公楼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
(3)工程规模: 投资额250万元,基坑深约6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6)要求工期: 25日历天完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须立即进场施工,自行协调与原桩基工程施工单位的关系。
五、标段划分及主要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盐城科教城研发孵化中心一期研发办公楼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l)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 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诚信保证金等。
(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9月18日18:00时至9月25日18: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18日18:00时至9月25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下同),数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不予退还其诚信保证金。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盐城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联系地址:盐城市景观大道高职园区交通技师学院内城南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770089996
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106号6楼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评 标 办 法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答辩)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