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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路政管理大队办公楼、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网     时间:2012-09-14 11:58:4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市路政管理大队办公楼、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长春市公路路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市路政管理大队办公楼、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JLBW2012-0913(ZX)

  1.招标条件

  市路政管理大队办公楼、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长春市公路路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一标段:路政管理大队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宽城区农安南街599号;

  二标段: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规 模:一标段:1756平方米;二标段:约360平方米

  计划工期:2012年10月19日至2013年1月26日 天数90日历日

  招标范围:一标段: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改造、水暖、电气、消防及监控系统设置、室内粉刷大白等工程;

  二标段:屋面防水、改造、门窗更换、室内粉刷大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装饰装修或类似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5单元141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大下同)为2012年10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招标代理机构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春市公路路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健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13353209377 联系电话:0431-86793774

  2012年9月14日

关键词: 吉林长春 市路政管理大队办公楼 局机关办公楼 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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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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