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由海发改发【2012】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民政局,建设资金为国拨和地方配套,招标代理人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海原县城乡社区矿建项目
2.2 项目概况:新建城市社区面积400平方米(二层砖混);农村社区120平方米(共四处,一层砖混)。
2.3 建设地点:海原县老城区、树台乡、关桥乡、西安镇、海城镇
2.4 标段划分:整体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良好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外地企业须先办理进宁施工备案手续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 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县城 地 址: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联系人:王主任 联 系 人:赵刚 刘媛
电 话: 13723349993 电话:0951-5676712 、18609512442 、1500950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