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具备100MW以上的年生产能力。
3、具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最近3年(2009-2011)国内已执行合同供货量不应少于100MW,并入公共电网的供货量不应少于80MW。具备低温环境下的运行业绩,在西北地区和严寒重污秽地区已投运过同类型设备装机容量应不少于10MW。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运行经验。上述业绩要求若为投标人自行投资项目需予以说明。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设备应具有低电压穿越功能并有专业机构测试报告。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同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国际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报告。
六、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9月12~19日上午08:30-11:00,下午12:30-16:00时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招标文件一律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⑴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⑵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
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⑷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2、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9:00,接受地点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或收据,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投两个包,不可拆分。
4、本次招标定于2012年9月20日9:00正式公开开标,地点另行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现场开标。
5、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联系人:宋奇
联系电话:010-88129499
传真:010-58684307
移动手机:13661387406
电子邮箱:songqi662@163.com
邮编: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