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Q20101002502
宿迁市宿城区郑楼镇中心小学的郑楼镇新宅小学新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郑楼镇新宅小学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郑楼镇
1.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1600㎡
1.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4工 期: 90 日历天
1.5质量要求: 合格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工程主体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1.7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
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
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郑楼镇新宅小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以劳动合同原件为准),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16);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