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NX20120900501
一、阜宁县板湖中心卫生院预防保健楼、门诊楼改扩建工程已经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板湖中心卫生院院内
2、工程规模:防保楼、门诊楼改扩建工程,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582.2㎡。预算评审价为71.54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10月开工,工期12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三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三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三级建造师可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7、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办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六、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至 2012 年 9 月 14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
注: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 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招标最高控制价:陆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整。
十、付款方式:
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招标人预留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 基础工程量完成后的七日内,付工程款的 10%;
2 主体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付工程款的 1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付工程款的 10%;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 30%;
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 40%;(扣除5%的质保金)(以上付款不计息)。
6 质保期满后的七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质保金。
十一、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邱国新 电话:13921896816 邮编:224400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一楼
联系人:陈玉龙 电 话:13851122858 传 真:0515-87642608
邮 编:224400 E-mail:fncyl@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0 日8时至 2012 年 9 月 14 日17时 。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二年九月七日
附:评标定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