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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2-09-06 15:05:5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的委托,对广东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1103GG200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7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工程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2)包组内容: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采购

  (3)招标控制价:270万元(含预留金20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建设地点:广州市解放北路603号内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拟定参加本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要求,即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造价员1名,且是本公司的员工(全部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岗位证书,都必须提供身份证(第二代)及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9月5日起至2012年9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6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9月26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2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6279 1615

  传真:020-8330 9916\110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大厅

  邮编:510030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联系人:肖先生

  传真电话:020-8333 8848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603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9月5日

关键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用房 修缮工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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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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