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Q2011072905106
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宿迁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二期(综合教学楼)内外装饰工程已经宿发改[2008]2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城经济开发区
1.2工程规模: 约13000平方米
1.3工 期: 180 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工程施工完成形象进度的30%付至合同价款的15%,工程施工完成形象进度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施工完成形象进度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于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二年(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再调整),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内外装饰、安装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且本工程采用网上评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企业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或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企业业绩、信誉:自2009年7月1日以来企业应具有已完工国有投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自2009年7月1日以来应具有已完工国有投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须提供劳动合同),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2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任意一个月 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 15850923059。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18936951911。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标后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截止时间为 2012年 9 月 25 日 15 时 30 分,书面投标文件及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便民方舟”,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市钟吾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3号
联系人:周向阳 王鸿祥 联系人:许红梅
电话:0527-84353119-3935 电话: 052784357101
传真:无 传真: 052784357101
邮编: 223800 邮编: 22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