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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博物馆二次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2-09-03 14:28:3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博物馆二次装饰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社会[2009]32号文《关于贵港市博物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文化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内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0633-12412125523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贵港市博物馆二次装饰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桂林路(新区一路)与仙衣路交叉处西南角市博物馆内。

  2.2 招标范围:室内天棚吊顶装修装饰等工程。

  2.3定额工期:50日历天;要求工期:4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项目建设规模:40多万元人民币,具体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贵港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 月 3 日起至2012年 9 月 7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北路文化广场西侧)接受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代码证书或者授权委托书;(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授权代理人身份证;(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7)广西区外企业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资料和外地来贵港市企业登记备案表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原件出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9 月 27 日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

  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www.ggzfcg.gov.cn

  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文化局

  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行政中心C区四楼

  联系人:周菊如

  电话:0775-45633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

  联系人:蒋亦潇、莫曼莉

  电话: 0771-2808035

  传真: 0771-2808185

  网址:www.gxbidding.com(广西招标采购网)

  电子邮件:dept5@ gxbidding.cn

关键词: 博物馆 装饰工程 招标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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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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